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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机械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烟 草 国 外 引 种 技 术 规 程 YC/T 44-1996
Rules for tobacco introduction technique form abroad
(国家烟草专卖局1996年4月3日发布,1996年6月1日实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草引种的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单位或个人从国外引进烟草品种或种质。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699?995 烟草种子霜霉病检疫规程

GB/T 16448?996 烟草品种命名原则

YC/T 20?4 烟草种子检验规程

YC/T 21?4 烟草种子包装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引种 introduction
特指从国外引进品种、种质,通过试验,在生产上应用或作育种材料。

检疫 quarantine
为防止国外烟草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采取的一种技术法规。

烟草霜霉病 tobacco blue mold;蓝霉病
是烟草上一种毁灭性病害。目前我国尚无该病发生,是引进国外烟草品种的检疫对象之一。

统一归口登记
凡从国外引进烟草品种或种质资源,都应归口登记,统一编号和译名。
归口登记单位:国务院烟草主管部门指定单位。
归口登记内容:归口材料是指引种名录和说明材料,包括名称、来源、国别、原产地、引入时间、烟草类别以及有关资料(原文或复印件)。
报检
凡是从国外引进的烟草种子都应向国家进出口口岸动植物检疫总站或各省、市、自治区植物检疫站进行报检。
烟草检疫对象是霜霉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烟草检疫对象。
发现带有检疫对象的种子,应由国家专门机构监督销毁或作特殊处理。
报检后未发现检疫对象的种子应隔离试种。
隔离试种
根据《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上指定的地点进行检疫温室或检疫圃地试种。
苗期检疫霜霉病
发现有检疫对象的材料就地销毁或作特殊处理。
无检疫对象的材料培养留种。
初步鉴定农艺性状
繁殖种子
引种试种鉴定
保存单位试种鉴定
繁殖纯种
性状鉴定
植物学性状鉴定:包括株形、株高、叶形、叶数等。
农艺性状鉴定:包括生育期、抗病性、抗虫性、产量、质量性状等。
留制原始标本
植株、叶片、花等实物标本。
植株、叶片、花等的照片。
分发种子及资料
利用单位鉴定
适应性鉴定:包括对环境条件的和栽培条件的适应性。
产量鉴定:包括产量构成因素等。
品质鉴定
原烟外观品质鉴定:包括颜色、光泽、油分等。
原烟化学成分分析:烟碱、还原糖、蛋白质、总氮等含量。
原烟评吸鉴定:按有关标准执行。
抗逆性鉴定:包括抗病性、抗寒、旱等。
引种的译名
音译:根据原产国品种或种质名称的语音译。
意译:根据原产国品种或种质名称的含义译。
当名称过长时,为便于国内使用,可简译或缩写译名。
过去沿用下来的译名,通用已久,不要另创译法,以免造成同种异名,引起混乱。
引种的注册登记
按照GB/T 16448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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